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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潛在的創業者或生意買家約有150,000人。
- 香港中小企業在同一時間內,基於某些原因而希望出售其生意約有35,000間
- 粗略統計,每1,000宗直接(買賣雙方)商談生意頂讓個案中,成功轉讓約為7.5 - 8%左右,其餘都無疾而終。
- 原因 - 賣家:售前欠缺資料準備,記錄報告未加以整理,估值欠缺根據。
- 原因 - 買家:缺乏生意轉讓流程知識而產生的恐懼感,繼而放棄。
企業價值基於:
- 實質資產。
- 企業規模。
- 現有盈利、收入。
- 場地裝修。
- 生財設備。
- 發展潛質。
- 顧客量、顧客素質。
- 商譽、商標、社區知名度。
- 牌照。
- 買家個人喜好因素。
出讓業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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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二 |
簽署委托協議書及繳交有關文件副本,包括商業登記証、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公司註冊證書、財務資料及牌照證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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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三 |
香港業務拓展中心安排買賣雙方見面,並協助商議買賣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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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四 |
買賣雙方簽署買賣協議書,收取買方50%訂金,支付香港業務拓展中心服務費及專業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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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讓條件
- 生意要整盤轉讓,不能部分分拆。
- 擁有合法營運牌照、場地、員工。
- 充分披露生意營運情況、債務責任。
- 營運應有一段長時間,需有合理的盈利回報。
- 出讓人需為業務合法持有人。
- 出讓人需協助新買家交接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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