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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EB -3 and EB -5 移民計劃
美國技術移民 EB-3移民申請條件和流程介紹
美國EB-3移民申請條件和流程介紹。美國EB-3移民,是移民欄裡的第三類,是美國移民法規定認可,只要獲得美國雇主長期的就業擔保許可,就可以獲得勞工卡併申請移民。所以只要是美國任何一個有規模的雇主作出長期工作的擔保許可,提交移民局審批通過,即可獲得移民簽證。
【美國EB-3移民申請條件和流程介紹--美國EB-3移民申請條件】
學歷:雖然任何一個國家的移民都有學歷的要求,但美國的EB3移民對學歷的最低要求是高中或同等學歷即可。這樣對於那些有,但苦於沒有高學歷的人來說,無疑是個好消息。
工作經驗:像澳大利亞,新西蘭這樣的移民國家一般都需要至少兩年以上的工作經驗,美國移民對工作經驗的要求也比較寬鬆。只要您受過兩年以上的專業培訓就可以申請。
年齡:任何一個國家吸收新的移民都要把申請人的年齡列為考慮是否吸收您為新移民的因素之一。但是美國移民根據您的職位不同把年齡也適當的放寬到50歲左右。
語言:現在的移民國家中(澳大利亞,新西蘭,加拿大)都需要英語成績,如果沒有英語成績,移民申請很難進行,但美國這類移民對語言要求相對比較寬鬆。這點對於英語不太好的中國人來講,是極為有利的。
【美國EB-3移民申請條件和流程介紹--美國EB-3移民申請流程】
確定雇主;
美國州勞工局許可;
聯邦勞工部批准(勞工卡);
批准後報美國移民局;
批准後轉美國國家簽證中心;
獲得簽證中心簽證號碼;
駐華使館或領事館發出通知;
面談,獲得EB-3簽證;
攜家人登陸美國。
美國投資移民(美國EB-5移民)詳細介紹
一、關於美國投資移民/美國EB-5移民
美國投資移民是美國新移民法中職業移民項的第五類優先移民EB5”(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移民簽證,有關投資移民的法律是於1991年生效實施。
美國政府並於1993 年在EB-5 移民法規中特別增設了一種“地區中心移民方案” (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 將移民申請條件中對“須直接創造十個就業機會”的規定放寬為“直接或間接創造十個就業機會”。使EB-5 成為美國所有移民類別中,申請核准時間最短、資格條件限制最少的一條便捷通道。
為了使投資移民可以更為吸引投資者,1996年開始,移民局放鬆了不少條件,投資的方式和聘用工人的計算方式等,使投資者可以透過美國現有的投資基金進行投資,可以用借款的方式減少真正投資的數額等。
二、美國投資移民的申請人條件/美國投資移民申請條件和要求/什麼樣的人可以申請EB-5?
美國EB-5投資移民的申請條件
EB5對申請人的資格條件製定得相當寬鬆,投資人無須受任何商業背景、年齡、教育程度以及語言能力的條件限制,只要證明其投資資金的來源合法即可。而且此資金不要求要通過自己經營企業所得,也可以是繼承或者贈與。此移民類別的特色是“全家移民”,即投資人、其配偶和未滿21歲之未婚子女均可以同時申請移民。
(1)投資人必須年滿 21 歲
(2)投資人不必有任何學歷,經商或工作經驗的背景
(3)投資人必須擁有50萬美金的資產證明(不須由申請人本身累積取得,贈與、繼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須是取自合法正當的途徑。)
(4)投資人必須已經或正積極投入規定的投資金額
(5)投資人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
申請美國EB-5投資移民的具體要求有:
(1) 建立一個新的商業企業;或購買一個現有的企業,加以改造或重組以成為一個新的商業企業;或擴大原有的企業使其淨資產和僱傭人員達到原來的140%,或投資使一個困難企業,就是過去一到兩年中淨資產減值20%的企業,保住現存所有僱員的職位。投資必須用真實資金,包括現金,機器設備,存貨,及其它財產。如果是用銀行貸款投資,必須是用投資人本人的私人財產作?抵押而得到的貸款。投資人與投資的企業之間的債券,票據,或借款等都不是投資。如果投資人和投資企業之間有任何承諾保証投資能夠收回或獲利的,都不算為投資。
(2) 投資額要達到一百萬美元。在某些特定地區可以投資50萬美元,這些特定地區是指達到美國全國失業率1.5倍的地區或某些特定的農村地區。
(3) 為不少於10個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創造全職的就業機會。移民法對投資移民中"全職員工"的定義是一星期至少工作超過35個小時的員工。如果投資一個在過去一到兩年中淨資產減值20%的困難企業,要在隨後的至少兩年內保住所有的現有僱員的職位。
三、美國EB-5投資移民可以投資的企業類型有哪些?
(A)新的商業企業的投資,包括創新企業或重組舊企業。
(B)擴張現有的企業,可以投資或註資以增加資產或員工四成以上,也就是注資後,資產或員工人數,都為原有規模的一點四倍。
(C)困難企業之投資,企業在註資之前的12到14個月,損失了資產價值的五分之一。
美國的投資移民是投資及實際的經營及投資,但投資者不需要有任何經營的經驗或教育程度,唯一的條件就是有足夠的資金。
新企業必須保證能至少運行兩年以上,如果新企業連續虧損難以維持二年,投資人可能會得不到移民綠卡。
四、美國投資移民EB-5的局限性和弊端?
第一,在美國投資和申請永久居留身份後,該投資者在世界上其他地方的收入也必須在美國納稅,這是許多人所不願接受的。
第二,投資人不能先申請移民簽證而後投資,而是在確實進行了投資之後才能申請簽證。即使移民局很快批准其投資移民的申請,只是一個有條件限制的臨時綠卡。兩年之後,移民局對其投資項目進行考查,合格者方能將臨時綠卡轉為永久綠卡,倘若投資人在這兩年中投資失敗,投資人不僅喪失了大筆資金,而且還可能喪失永久居留權身份。
五、美國EB-5投資移民項目有哪些? EB-5項目分類
按照EB-5投資項目的目的劃分:
移民型項目(以資金安全為基礎,以移民為目的)
以美國的賓夕法尼亞州(賓州)和美國南達科他州(南州)為代表的一批EB-5經濟特區投資移民項目一般由美國官方機構、專業基金公司共同發起,這些項目基於美國移民法案的精神,為廣大海外投資人提供移民美國的機會。這些投資移民項目基本上都是由政府部門協同運作,在當地挑選信用等級良好、歷史悠久的實力派公司進行參與,並由這些公司以自有資產為海外投資人提供等額或超額抵押擔保,以保証投資人的資金安全。
美國的投資移民申請人大都是以移民為最終目的,並不是為了通過投資追求未來的超額利潤,大家在意的是順利移民和投資款項的安全。因此,以賓州、南州為代表的這些項目,都是以藉貸主體的運作模式,並附有大額的投資擔保物。這和美國投資移民申請人的目標相一致,同時也是這兩個州的幾大項目獲得中國投資者高度認可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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